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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确认函 -自动换汇还款服务

鉴于阁下(或称 “客户”)于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长桥证券香港”)开立长桥证券综合账户(“证券账户”),为向阁下提供更好的服务,长桥证券香港特此提供 “自动换汇还款服务”(本 “服务”)。客户点击并确认本《客户确认函 - 自动换汇还款服务》(本 “确认函”),即视为阁下同意开通本服务,同时愿意遵循如下服务规则:

1. 服务内容和条件:在客户开通本服务后,若长桥证券香港判定届时的客户证券账户符合特定的本服务触发条件(“服务条件”),将自动按长桥证券香港自行厘定的汇率将届时客户证券账户内的可提资金直接换算成届时已欠款货币计价的资金,并同时将以该等汇率换算后的资金款项作为客户向长桥证券对应的还款,客户可通过当日结单查看货币兑换及已交收现金的具体详情。触发本服务的具体服务条件指:(1)客户证券账户中持有其他货币计价的可提资金余额多于或等于 100 港元或等值货币时;(2)客户证券账户内的已欠款资金等于或大于 100 港元或等值货币;以及(3)长桥证券香港不时更新的其他服务条件。

2. 余额通自动赎回服务:

2.1 在自动换汇还款服务期间,若客户同时持有余额通产品 (即一款由长桥证券香港提供的基金产品),则客户特此授权长桥证券香港,若长桥证券香港判定届时客户持有的余额通产品符合 “余额通自动赎回条件”(定义如下),将为客户发起自动赎回申请,自动将余额通产品按照长桥证券香港评估的金额赎回至客户证券账户中(“自动赎回” 或 “自动赎回服务”)。前述对余额通自动赎回条件的判定和自动赎回金额的评估,均由长桥证券香港自行判定为准,但是自动赎回的金额应小于或等于客户证券账户中的已欠款资金或等值货币。客户可通过当日结单查看余额通自动赎回金额的具体详情。未免歧义,前述余额通自动赎回条件具体是指:(1)客户持有的余额通产品价值多于或等于 100 港元或等值货币时;(2)客户证券账户中无任何可提资金且客户证券账户内的已欠款资金等于或大于 100 港元或等值货币;以及(3)长桥证券香港不时更新的其他余额通自动赎回条件。

2.2 客户知悉并同意,自动赎回的金额至客户证券账户后即为客户证券账户内的可提资金,如果符合第一条所述服务条件,长桥证券香港将依据本确认函提供自动换汇还款服务。

2.3 客户知悉并同意,开通本服务后,长桥证券香港无需在自动换汇还款前发送消息通知。

3. 结算与交收:长桥证券香港将在每个工作日(定义参见《客户协议》)对客户证券账户是否符合服务条件或余额通自动赎回条件进行确认与结算交收。

4. 换算汇率:为提供本服务和余额通自动赎回服务,长桥证券香港有权自行决定届时具体的货币汇率。

5. 风险披露:客户同意,阁下使用本服务和余额通自动赎回服务即同意接受货币兑换可能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收益或亏损,长桥证券香港不承担客户因使用本服务和余额通自动赎回服务遭受的任何损失或为任何投资收益进行保证,客户应自行承担其使用本服务和余额通自动赎回服务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兑换成本及因外汇兑换限制、汇率波动造成的任何亏损。

6. 关闭服务:若客户需关闭本服务和/或余额通自动赎回服务,可在长桥证券香港指定 App 平台内按届时的页面指引进行操作或联系长桥证券香港的客服寻求协助。客户知悉,若您选择关闭本服务时,则前述第二条所述余额通自动赎回服务也将同时关闭。

7. 服务规则修改:长桥证券香港可不时根据其酌情权在不通知客户的情况下:(a)修订、删除或替代本确认函项下服务规则的任何条款; 和/或(b)暂停或终止客户使用本服务、余额通自动赎回服务,并无须就客户因上述任何行动而可能蒙受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收费或开支承担责任。

8. 补充协议:本确认函作为客户与长桥证券香港此前缔结的客户协议的补充协议,若本确认函与客户协议有不一致之处 ,以本确认函下的内容为准;若本确认函未尽事宜,您应遵循客户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相应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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