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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定投协议

基金定投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是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用户(以下简称 “您” 或 “投资者” 或 “客户”) 就基金定投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于应用程序或者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或签章确认等方式)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项规则、页面提示、操作流程、公告和通知(以下统称 “本协议”)。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公司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一旦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及各项规则、页面展示、操作流程或公告通知的要求。

1. 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以下术语定义如下:
「基金定投服务」:是指定期定额申购基金服务,您接受本协议后,本公司根据您的定投指令及常设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定额申购的基金、支付扣款渠道、扣款周期、扣款日、每期扣款金额等),在指定扣款周期的扣款日(非工作日顺延),从指定扣款账户以指定金额扣款,并于扣款当日申购指定基金的服务。
「指定扣款账户」:是指客户于开通基金定投时于页面指定用于买入指定基金时发生扣款的账户,该账户可以是以客户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或银行账户,具体以您开通基金定投时页面提示或其他规则、公告通知为准。

「指定入款账户」:是指当客户的指定扣款账户为银行账户时, 所选择长桥证券本公司账户为扣款之入款账户, 如客户的指定扣款账户为证券账户,则不会有指定入款账户。

「指定定投基金」:是指客户选择定期投资的基金或基金组合。
「定投金额」:是指本公司根据您所设置的基金定投指示,于扣款日申购您指定定投基金的金额。证券账户用于定投的款项可能来自于从外部存入的资金、货币兑换的资金,卖出股票或基金交易交收后的资金等,但冻结金额或待交收金额将不会被用于定投。实时扣款将结合本公司及所合作提供基金产品金融机构实际支持的具体业务场景来确定,具体以您开通基金定投时页面提示或其他规则、公告通知为准。
「扣款日」:是指本公司根据您设置的基金定投指示从您指定扣款账户扣除定投金额并用于申购指定定投基金的日期。
「扣款周期」是指您指定用定投金额投资指定定投基金的周期,您可以选择以每周,每月等为周期并指定具体日期,具体以基金定投的页面告示为准。如该日为星期六或香港公众假日 (包括星期日),或因恶劣天气或其他原因收市、基金节假日,则计划执行日将推迟到下一个工作日。

2. 特别约定

(1) 开通基金服务且经本公司验证符合开通基金定投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开通基金定投。您确认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同时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该指令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您承诺,本公司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均由您承担。
(2) 您理解并同意,在您接受本协议后,您同意本公司根据您的常设授权及定投指令中您所设置的定投金额,向您的指定扣款账户发出扣款指令,以便为您完成定投基金的申购。本公司执行相关扣款指令,将结合本公司实际支持的具体业务场景来确定,具体以您开通基金定投时页面或其他页面提示为准。
(3) 您委托本公司根据您所设置的基金定投指令,于扣款时间从您的指定扣款账户中进行扣款,扣款成功后于扣款日将相应款项申购指定定投基金。如您的指定扣款账户未能成功预留足够可扣款的定投金额,本公司有绝对酌情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形下暂停或终止执行您的定投指令,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定投支持的业务场景。
(5)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支持实时扣款的业务场景。若是本公司不能支持的实时扣款业务场景下的转入款项,本公司不执行扣款指令,或无法为您完成理财产品的购买,具体以页面提示为准。
(6) 您理解并同意,对于基金定投的开通、修改、终止等操作,均需要遵守本公司在网站、本应用程序、业务场景页面上公布的与基金定投相关的提示和规则。客户可随时新增、修改、终止投资个别指定定投基金。除非本公司另有指明,所有新增、修改或终止基金定投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扣款日前最少 1 个香港工作天(含当天)。于有关截止日期后(含截止日期当天)递交的任何申请将被视为下一个扣款日的申请。
(7)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是您所设置定投指令所授权的执行方,除非本公司没有根据您所设置的基金定投指示进行操作,或者操作指令错误,否则本公司不对因基金定投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负责。该等损失和责任应由您自行承担。
(8)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仅根据您的指示及常设授权的指示向您提供基金定投,您就通过基金定投购买的基金产品享有的权利和需承担的义务,以及资金收益计算等应以您与基金产品相关的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或其他基金销售文件)为准,本公司不参与您与基金产品相关金融机构之间的任何纠纷。
(9)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视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提供您所指定定投基金产品的服务、指定定投基金发生较大投资风险(诸如收益损失或本金损失等)、因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变更而导致与基金风险不相符、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要求、政策变化等)单方中止/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基金定投。本公司开展前述行动时将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也不就该等行动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丧失投资机会而未能取得投资收益)承担责任。
(10) 您同意并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本公司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您的行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 您理解并同意,您向本公司发出的直接或间接授权及设置的定投指令为本公司根据本协议约定方式为您提供基金定投的唯一指令。该指令视为您本人的指令,您应当对本公司忠实执行上述指令产生的任何结果承担责任。
(12) 您理解并同意,如因您的本公司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挂失、止付、冻结等)导致扣款不成功,无法为您完成基金定投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您理解并同意,您开通基金定投功能后,可能导致您本公司账户和/或指定账户的余额不足以支付您的其他支付需求,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支付需求无法完成,可能对您的基金收益造成部分损失等)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您理解并同意,若客户希望以银行账户为指定扣款账户,您必须先就该银行账户成功开通电子直接付款授权服务。
(15) 您已阅读您所设置定投基金的所有基金销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年报,您同意所有销售文件上的条款。您完全知悉及理解销售文件所载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投资此基金的风险。以上的细节均以您选择的语言书写 (中文繁体、中文简体或英文)。
(16) 您完全明白相关基金销售文件不得被信赖作为税务、法律或会计意见、或有关此基金的信誉或其他评估,亦非对此基金预期回报 (如有) 的保证或担保。您应咨询您的税务、法律、会计、投资、财务及/或其他顾问。
(17) 您完全明白基金产品的价格可升亦可跌,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变动投资者或无法取回其投资于基金的金额,基金过往的表现不能预示日后的表现。
(18) 本公司已呈请您细阅有关文件,提出问题以及咨询独立意见。您同意接受此等文件之内容并声明会全部承担及负责投资此基金所产生的亏损风险。
(19) 您证明您并非为基金销售文件上订明禁止购买或持有基金单位的人士或团体及其代表。您保证您并非为基金销售文件上订明不能投资此基金的国家的公民或居民。您承诺若您成为该等国家的公民或居民将即时通知本公司。而在此情况下,您或需赎回此基金的单位。
(20)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根据您所设置的定投金额使用您账户中的资金认购相关基金。基金的定投金额可能根据该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 (如有) 设置下限,具体以页面提示为准。
(21) 您完全理解并同意此基金的单位不是银行存款,及不会受到本公司或其他关连公司所保证。
(22) 您确认当您阅读并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即视为您已收到相关协议的副本,以及所有相关文件,例如:基金销售文件、基金说明书以及产品资料概要。您同意接受此等文件之内容并声明会全部承担及负责投资此基金所产生的亏损风险。
(23) 您确认,若您的账户余额是港元为计算单位,则您的账户余额将只能用于购买相关以港元为计算单位的基金,若您的账户余额是以美元为计算单位,则您的账户余额只能用于购买相关以美元为计算单位的基金。
(24)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保留、取消或撤回对服务费及/或手续费及/或申购赎回费用提供任何折扣优惠的权利。
(25)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以您的代理人身分行事。您明白並接受在此指示内的相关费用、收费及支出。您特此授权本公司可为其自身利益接受和保留任何源于或与处理上述交易有关的佣金、回扣、回佣、利益及/或其他益处。
(26) 您理解并同意您设置并确认基金定投指示时已是最终的决定并对您有约束性,但取决于是否被本公司接纳及视乎最终交易而定。
(27)本协议中的确认,陈述和保证、授权应当适用于并且应被视为将在通过此基金定投进行每次基金申购时重复使用。本公司会接受您在此基金定投的指示。协议的同意、确认、声明及保证均为适用,且将其视由您就本公司每次可能按您的指示认购定投基金时重复使用。

3. 常设授权

本授权的目的为申请基金定投,并授权本公司进行以下行动:
(1) 以下部分只适用于设定银行账户为指定扣款账户之客户:
本公司将于扣款日,根据您所设置的定投金额,向银行账户发出扣款指令,并将资金从银行账户转至指定入款账户中,再将该资金转至基金账户 (如指定入款账户为证券账户),用于申购您的指定定投基金。
当您赎回基金时,本公司会将被赎回基金的款项自动转入您的证券账户。

(2) 以下部分只适用于设定证券账户为指定扣款账户之客户:
本公司将于扣款日,根据客户所设置的定投金额,向证券帐户发出扣款指令,并将资金从指定证券账户转至基金账户中,用于申购您所指定定投基金。
当您赎回基金时,本公司会将被赎回基金的款项自动转入您的证券帐户。

4. 佣金和基金销售相关信息披露

(1) 本公司会从产品发行人收取基金投资净额的一定百分比(一般为 1%)作为在整段投资期内每年持续收取的佣金,此费用是从基金的管理费中拨付,具体以定投页面活动内容为准。

(2) 本公司以代理人行事,除非本公司另行明确告知,否则所有产品发行人是第三方发行人,与本公司没有联系。本公司并非独立的中介人,理由如下:
a) 本公司有收取由其他人士(可能包括产品发行人)就本公司向您分销投资产品而提供的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钱收益。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按规定在订立任何投资产品交易前或在订立任何投资产品交易时须向您提供的金钱收益披露;及/或
b) 本公司有收取由其他人士提供的非金钱收益,或与本公司可能向您分销产品的发行人有紧密联系或其他法律或经济关系。

(3) 本公司可向进行基金交易的客户提供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用给予特定的折扣,折扣优惠的数值以及期间以本公司届时公布的信息为准。

5. 通知

关于本协议条款和其他协议、告示或其他有关您使用基金服务的通知,本公司将以电子形式或纸张形式通知您,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依据投资者提供的联系地址寄送挂号信的方式、于本网站、本应用程序或合作伙伴网站上公布、或发送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您应当确保上述电子邮件地址、联系地址、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始终处于有效使用状态;若发生变化,您应当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式进行变更。上述通知一旦发送将视为有效送达。

6. 协议修改

本公司有权随时单方面修改本协议中与您之间相关的权利义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通知,立即生效,且对修改生效前的用户同样适用。,修订后的协议以届时本公司平台公布的生效时间起生效,并将以平台公告、App 弹窗、站内信、电子邮件、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您。您可以随时在本公司平台查阅修订后的最新版本协议。如您不同意修订后的本协议,您有权停止使用本公司服务;本协议更新或修订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即视为您已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并受其约束。

7. 责任限制

本公司无须负责您或任何其他人士有关或因使用基金定投,或有关或因处理或执行您就有关基金定投的指示或要求,而可能引致或蒙受的任何种类的损失、损害或开支,除非任何上述损失、损害或开支属直接及可合理预见并直接且完全由于本公司或本公司人员、雇员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责引致;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基金定投无法正常提供,本公司应及时通知其他协议当事人及相关方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但是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8. 法律及司法管辖

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法律及不时以展示、广告或其他方式告知客户至现时仍生效或经修订、制订或授用之本公司之章程、规例及惯例之管辖,并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法律诠释。客户兹服从香港法庭行使非专属司法管辖权对因上述事项而产生及与之有关的所有争议及申索之决定、执行及判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您可与本公司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提交香港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 分割性

倘若本条款所载之任何条文存在非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等的情况,其余条文效力不变,将继续约束本公司和客户。

10. 条款及细则

基金定投页面的其他条款或相关规则、公示及公告(包括不时修订),一经在本公司平台相关应用程序或网络页面公示,构成本《基金定投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您对条款或相关规则有异议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基金定投,如您继续使用基金定投,均视为您同意接受其他条款或规则及其不时变更或修改后条款及规则的约束。

如中文简体、中文繁体、英文三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一概以中文繁体版本为准。